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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宏业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万ta十二碳醇酯项目验收公示

更新时间:2018-06-14 14:40:13

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的有关规定。2018年2月2日,濮阳宏业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召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成立验收工作组,对濮阳宏业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万t/a十二碳醇酯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濮阳宏业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京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光明分公司和河南长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设计单位(山东齐阳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郑州市通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和3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


现对《濮阳宏业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万ta十二碳醇酯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的方式向我单位提交意见(请公众在提交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单位及时向您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濮阳宏业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濮阳市濮水路与胜利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白学伟


联系电话:0393-8708546


电子邮箱:hyswgkhp@126.com


验收报告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GO3QPxINKBCJA7B59T2nw


验收监测意见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GrFeNv7C0iCT0GCbfXZVw


濮阳宏业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