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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唐巩义“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

更新时间:2021-11-21 17:57:07

河南大唐巩义“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

河南大唐巩义“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位于河南省巩义市豫联产业集聚区东部,西南距巩义市约11.0km、西距站街镇约4.5km。建设性质为新建,由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和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投资建设2×660MW的发电机组,由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管理工作。

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先期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201450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 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HJ/T 255-2006,20211120日,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召开河南大唐巩义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验收会,成立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河南大唐巩义“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通过验收。

现对《河南大唐巩义“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和河南大唐巩义“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电话、邮寄信件的方式向我单位提交意见(请公众在提交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我单位及时向您反馈信息)。公示日期从20211122日至20211217日,共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豫联工业园区

联系人:高阳阳

联系电话:18003682361

电子邮箱:157860791@qq.com

附件1河南大唐巩义“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附件2:河南大唐巩义“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